竞价经济中的八大定律将成为历史

二八法则描述了少数人在特定消费领域贡献出大多数消费价值的事实,只是经济的变革正在颠覆二八法则,我们需要从二八法则的成因中探索它的变化方向。
二八法则中的“二”和“八”代表了一种信息不完全约束下的经济理性的缺乏或丧失,“二”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消费不理性,“八”的产生则主要是因为产生不理性,而“二”与“八”的结合是因为渠道不理性,三者正是造成二八法则的主要原因。经济理性是一种使生产、消费和流通、交易等经济行为更为有效、智能和精确匹配的理想状态,人的理性并不一定必然产生经济理性,因为人只有与特定的经济事实、经济环境和经济规模结合才可以影响整体的经济理性,而这并不是个人的单方面行动,它必须通过个人
理性与外部经济环境的互动和交换才可以发挥作用。即使我们假设人人都具备基本的个体理性,也只不过在个人层面上提供了采取理性的经济选择的动机前提,然而这一假设作为必要性假设,并不能掩饰一个事实,那就是即使理性的人对经济理性的贡献也不是必然和充分的,当个人面对“经济事实、经济环境和经济规模”时,如果缺乏必要或完全的信息,那么他的行为仍然会为经济整体增加了不理性的因素。
按照传统的经济学假设,由人组成的企业等经济组织同样影响经济整体的理性,而企业等经济组织同样需要在必要或完全信息的前提下,结合假设中的企业理性才可以正确发挥作用推动经济理性。因此,经济活动的理性化和资源配置效能既受个人信息条件的制约,也受到企业信息条件的制约,从个人角度看,它们主要影响经济中的消费行为;从企业角度看,它们主要影响经济中的生产和流通行为,于是分别产生了二八法则中的“二”和“八”。
二八法则中的“二”和“八”分别代表了消费趋同和生产趋同,但显然消费领域的集中化显得更为突出,我们甚至可以认为生产领域的“八”在二八法则中只不过处于从属和被动的状态。正是因为消费行为的盲目性、非理性才导致了生产行为向这个领域的过度集中。那么为什么二八法则是由消费主导产生的现象呢?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消费者的分散性、个人化和相互之间相对的割裂使他们更容易陷入信息不完全的陷阱以及因此而派生出的大众传播的误导,企业总是跟随消费趋势的粗略方向而不是精细化方向来配置自身的资源,这直接强化了对于某些消费集中区域的过度投入,然后因为其着重是在大众传播方面的投入,反过来强化原有那部分的消费认同。
在传统经济中,出于成本、技术、观念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知识和信息的作用不充分,经济互动仍然处于不完全信息决策下的混沌状态,企业只能够选择权衡后的更优解,而且更优解与最优解的差距有多远对于企业而言并不重要,因为在他们看来追求理想还不如超越竞争者来的更为实在,因此在特定的前知识经济的博弈环境下,企业只有接受特定历史时期的交易方式、交易成本和交易技术的制约,选择最可能胜出的领域加大投入。
反映上述思维最典型的一个案例是:一个经理人宁愿接受一个已经有把握确认的交易订单,也不会冒险放弃前者去投资于一个数额远远超过前者但是才刚刚开始的大单的竞争中,这里的逻辑是选择前者意味着肯定有收益(投一个核心词肯定有转化),而选择后者则可能没有任何收益(投一个长尾词未必有转化)。还有另外一个典型案例就是:垄断企业对技术落后的商业王国留恋不已,并在加强自身商业地位的同时,不顾一切地扼杀所有新技术竞争者,哪怕他们也承认那些新技术竞争者肯定迟早会颠覆他们的王国。不完全信息下的传统经济,其竞争是不完全竞争,制定商业策略和战略都只需要寻找更优解而不需要面向最优解,企业大多与其他企业竞争,而不是与自己、时代以及消费者的需求竞争。当消费者向某些领域集中的
趋势初露端倪时,他们就迅速扑上去强化了这个趋势,这实质上正是生产领域不理性的典型表现。
知识和信息革命无疑是化解种种经济不理性的传统现象的成因,二八法则就是其中最容易受到知识经济冲击的部分之一。我们应该相信,随着知识和信息的充分流动共享,经济中的二八分层将成为历史。在经历“三七”“四六”等阶段之后,作为反映生产与消费之间的信息和知识倒挂的重要现象法则之一、二八法则,最终会被在生产、消费、渠道等方面都更均匀、平衡、扁平、连续的经济所遗忘,即使那也许会发生在很遥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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